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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金主爸爸乌鸦哥


“行!”

  春杏高兴的点了点头。

  她把身上的罗裙脱下来,换上粗布衣。两个人研究着外衫能剪多少个云锦纱手帕,绣什么花样才能多卖一些钱。

  “你把你经常绣的花样拿出来我看看,我帮你出出主意。”

  余岁欢也会那么一点绣花,小时候看奶奶经常绣,十几岁那年来了兴趣,缠着奶奶学了一段时间,后来也就失了兴趣。

  各种针法她也只限于会,绣出来却一般。

  春杏闻言,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木盒子。

  “这些都是了,平时绣些小东西就用不上花样子,欢欢你看这张,这张是我花二十文钱买回来的,这种最得镇上那些富家千金,太太喜欢,能卖上好价钱。”

  春杏献宝似的小心翼翼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纸,递给余岁欢。

  她还以为是什么绝世精美花纹,不过是几句诗词,没啥特别的,真要说出个优点,那就是字写的倒是不赖。

  “这不过是几句写景的诗词,也没什么特别的啊?”

  “欢欢,你还认字呢?!”

  “认得一些。”

  她不敢说太满,毕竟这个不知名的年代用的也是繁体字,她小时候跟随爷爷写过几年毛笔字,现在很久没写过了。

  春杏看余岁欢的眼神都带着热切的光芒,整个大柳树村认识字的没几个,还都是男人,从未听说过女人识字。

  “听说那些镇上,县里的富贵人家小姐,太太都喜欢什么风啊,雪啊,花啊,景啊的诗词,那种秀了字的手帕最是好卖,可惜我大字不识几个,只会描了样子绣。如果要能有新的诗词,肯定能卖上价钱。”

  都说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,春杏打小就觉得读书会认字的那些人高人一等。

  “这还不简单,我给你写几个,你只管描着绣,你家有没有笔墨纸砚?”

  虽说她个人没什么文采,当年那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的人,背几句诗那还不是手到擒来。

  “有有有,我爷当年当过账房先生,我给你拿去。”

  春杏跑的飞快,那几句诗词还是花二十文买的,欢欢识字,一定要让她多写一点。

  余岁欢挑了一张有些脏污的纸,拿起毛笔,好久不写,要找找感觉。

  写了十几个字,感觉差不多这才换了一张干净的。

  想了想,提笔又开始写。

  【夜来风雨声,花落知多少。】

  【深林人不知,明月来相照。】

  【妆罢低声问夫婿,画眉深浅入时无。】

  【云母屏风烛影深,长河渐落晓星辰。】

  【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】

  【银烛秋光冷画屏,轻罗小扇扑流萤。】

  一张纸写完,余岁欢放下毛笔,满意的点点头,还算不错。又一字一句念给春杏听,问她行不行。

  春杏在旁边看的入神,她就算看不懂,听不懂什么意思,也觉得很好,连连点头表示肯定。

  两个人又商量了手帕上不光要绣上这些字,还可以绣上应景的花边儿。

  余岁欢看她以前那些绣品觉得绣工很不错,只是都是单面绣,正面好看,反面线头那些看起来有些杂乱,不好看。修剪后也不美观。

  于是便教了春杏一种针法,这样反面跟正面也一样好看,就是要多费一些绣线。

  这种针法都是她奶奶以前教她的。

  春杏人都傻了,这种高超的针法一般都是师傅传给徒弟,或者家族里女人代代相传,从不会轻易给外人。

  欢欢对她也太好了,第一次见面就舍得把这种能挣钱的针法告诉她!

  其实双面都绣上不留下线头的针法也分很多种,余岁欢说的只是最简单的一种,就是只用到一种颜色的线绣,反面看起来不杂乱,看不出线头。

  那种很复杂的,要用很多颜色的绣线,正反面两幅图绣的画面都不一样的那种高深技艺,她也不会。

  临走之前,春杏又给她拿了一小碗猪油,几斤玉米面,几斤面粉,还有盐巴。

  “你自己一个人刚回来家里肯定没有吃的,这些先吃着,等过两天赶集我们一起去卖手帕,得了钱你再置办些吃的。”

  “谢谢你春杏,等卖了钱,我在还你。”

  余岁欢内心感激,当即下定决心,以后发达了,绝对不会忘了春杏对她的好。

  “一点东西不值几个钱,你连双面绣都肯教我,快回去吧,一会儿天都黑了。”

  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趁着天没黑之前做活儿,煮饭吃饭,黑了就睡觉,谁家没事也不会点着油灯,太浪费。

  余岁欢拿着东西回到她那个茅草房子,找了块破布当抹布,花了半个时辰把里面都打扫干净。

  趁着天没黑,用玉米面掺着白面烙了两张饼,又炒了一个野菜,烧了一锅开水。

  刚开始这种烧火的灶台她用着不是很顺手,用了一会儿也就习惯了。

  小时候在乡下,奶奶做饭蒸馒头都是她烧火。

  饼子因为用了猪油,比之春杏家的好吃了不少,配着野菜还算凑合。

  “你这忘恩负义的女人,我带你去找吃的,遇到危险你跑的比兔子都快!”

  乌鸦哥扑棱着翅膀从树枝上一跃而下,落在余岁欢面前,一脸怒色。

  她狠狠咬了一口饼,同样面色不善。

  “你还好意思说,要不是关键时刻你随地拉屎,我能被那个神经病发现!”

  “鸟吃五谷杂粮,拉屎那不是很正常!”

  余岁欢正想跟它掰扯清楚谁对谁错,余光瞥见乌鸦哥爪子上挂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。

  定睛一看,居然是一个造型精巧的金坠子。

  没想到,这鸟比她还富有,她刚填饱肚子,人家都戴上金首饰了。

  “说得对,乌鸦哥,这事赖我,是我办事不地道了,您消消气,吃了没,来尝尝我这刚烙好的饼子。”

  余岁欢满脸堆笑,把饼子掰碎放在掌心递到乌鸦哥面前。

  “你会不会做饭,这饼子能吃吗?”

  乌鸦哥抬起爪子,眼神中满是嫌弃扒拉了两下饼子,金坠子就这么明晃晃的出现在余岁欢的掌心之中。

  “当然能吃,香的勒!乌鸦哥哥,您这贵爪上戴的是什么?看着挺不错,就是…………”

  她故意说话说一半。

  乌鸦哥叼了一块饼丢进口中,味道吃着还不错。

  “凑合能吃,不如肉香。你说这个啊!这是我在河边看到的,我们乌鸦一族天生喜欢亮晶晶的东西,看着不错就拿回来了,就是什么,别说话说一半!”

  说着乌鸦哥还抬起爪子,欣赏了一下那个金光闪闪的坠子。

  余岁欢心里羡慕,她人一族也是非常喜欢亮晶晶,金闪闪的东西,可惜她没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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