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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长安城攻防战


当初秦诩敲诈董卓时,曾有过约定,三年之内,秦诩不得派兵攻打董卓,有个前提是,董卓别招惹秦诩。

  这次,秦诩给董卓安了一个刺杀秦诩的名头,直到兵临城下,董卓都还是懵的,自己啥时候,派人刺杀过秦诩了。

  李儒脸色沉重,语气凝重道:“相国,当务之急不是纠结秦诩为何出尔反尔的时候,秦诩数万大军兵临长安城,如何退敌才是重中之重啊!”

  董卓语气一凝。

  恶狼一般噬人的目光瞪了李儒一眼。

  “愣着做甚,还不去叫吕布,李榷,郭汜前来议事。”

  李儒迟疑片刻道:“吕布如今的状态,上了战场,战力恐怕会大大折扣,相国,这次是不是就……”

  “混账东西,堂堂大丈夫,尽做女儿态,为了区区一女子,搞的自己黯然伤神,谈何天下第一?”

  “告诉吕布,貂蝉进宫的事情作罢,如果他真有本事,就去秦诩手里夺回来。”

  提起这个,董卓就一阵火大,放声怒吼着,唾沫星子喷了李儒一脸。

  李儒闻着脸上腥臭的味道,敢怒不敢言,擦也不敢擦,只能硬生生忍着。

  “下官这就去通知奉先。”

  李儒躬身一礼,退了下去,一转身,连忙用袖子擦了擦腥臭的唾沫星子。

  就在董卓准备防御的时候。

  姚广孝直接下令开火。

  “砰,砰,砰……嗖,嗖,嗖!”

  神火飞弹和胳膊粗细的弩箭,依旧是第一轮攻击。

  这种威力巨大的新式攻城武器,一经出世,怎么用怎么爽。

  一颗颗熊熊燃烧的飞弹在城头上爆炸,火花四溅,素来以野战闻名的西凉军,哪经历过这种啊!

  第一轮轰炸,直接把守城的西凉军给打懵了。

  四处飞溅的火星掉在西凉军的皮袄上,很快便烧穿了皮袄,有些士兵身上更是直接着了起来。

  木炭+硝石+硫磺+火油。

  四种物质混合在一起,一经点燃,扑都扑不灭。

  只比洛阳城略低一些的长安城,也抵挡不了神火飞弹的覆盖。

  城关之上,烈火熊熊。

  西凉军的惨叫声,此起彼伏,络绎不绝。

  姚广孝一挥令旗,高声大喝。

  “黑袍军,出击。”

  “噔噔噔……名师大将莫自牢,千军万马避黑袍。”

  七千黑袍营在数十个队长的带领下,踏着铿锵有力的步伐,率先发动攻击。

  一身漆黑的黑袍营士兵,举盾的举盾,持枪的持枪,推着冲车的推着冲车,进攻顺序,有条不紊,井井有序。

  “陷阵营,出击。”

  姚广孝一声令下,高顺高举大刀,高声怒吼。

  “陷阵之志,有死无生,陷阵营所属,攻击。”

  三千陷阵营士兵,皆着重甲,手举大刀,腰悬利剑,踏着坚实的步伐,直奔城门。

  以往的大兵团作战,都是龙骧营作为第二波次出击,而这次却变了,姚广孝让陷阵营承担了主攻任务。

  也是为了历练陷阵营,毕竟陷阵营自成立以来,很少参加大战。

  姚广孝这边的攻击有条不紊。

  可董卓的西凉军却乱了,城门在冲车的撞击下,岌岌可危,等李榷,郭汜到达的时候,一扇城门被硬生生的撞掉了。

  沉重的木门重重的落下,就落在李榷,郭汜二人脚前,俩人直视如狼似虎冲击而来的黑袍营,瞬间脸色煞白。

  “快回防,攻击。”

  李榷一声大喝,急忙挥动大刀加入战斗,黑袍营撕开一个缺口,身后的高顺瞅准时机,令旗一变。

  “锋矢阵,攻击。”

  郭汜眼尖,一眼便看出了这是高顺的陷阵营,当即破口大骂。

  “高顺狗贼,汝安敢背主!”

  城门外的高顺听到声音,冷冷的回了一句:“郭汜,我高顺效忠的是心中大义,而非董贼,识相的话,举旗纳降,我家军师爱才,兴许还能留你一条狗命。”

  “否则,大军进城之时,西凉军一个不留,赶尽杀绝。”

  李榷,郭汜一听气的不轻。

  “狂徒,大言不惭,有本事,你就杀进来。”

  高顺一言不发,直接挥动令旗让麾下继续攻击。

  就在黑袍营,陷阵营和西凉守军,争夺城门之时,城内董卓的第二道防线,也集结完毕。

  此部,以吕布为先锋大将。

  一万身披重甲的步兵和三万飞熊军组成,乃是董卓麾下精锐中的精锐,尤其是飞熊军和重甲步兵的重甲,样式,材料皆跟以往大不相同。

  如此秦诩在此,肯定会发现,这些坚甲的锻造工艺,足以媲美出自张鸦九之手的重甲。

  而率领此部的主帅,正是徐荣。

  尤其是一万重甲步兵,更是从未出现过,上次十九路诸侯讨董时,都未曾出现过。

  徐荣此人,十分神秘。

  历史上的记载也不多,参加过的大战也不多,甚至可以说是可有可无的一个人。

  但如果轻视此人的话,势必会吃大亏。

  曹操率数万骑兵追杀董卓之时,就败在了此人手中,差点落的个全军覆没。

  而上次徐荣率领的仅仅只有飞熊军。

  这次是飞熊军全体,外加一万重甲步兵。

  长安城的主街上,密密麻麻的重甲步兵,身披灰黑色重甲,胸甲,肩甲连接处,还有动物皮毛做内衬,配合纹在重甲上的熊纹,猛的一眼看去,宛如一头头披甲人熊。

  这些重甲步兵,一手持盾一手持长约一米五六的长柄阔刀,个个身材魁梧,人高马大的,颇有股西北人的彪悍,军阵中央处,立着一座高约二米多的将台,徐荣就站在上面,身后插着一杆刺绣着土黄色大熊的大旗,上书“熊罡”两个大字。

  高顺率领陷阵营入城,远远就看见了徐荣,当即挥手让陷阵营止步。

  双方相距不到二百步,熊罡军占据了主街道,进行正面防御。

  而在高顺看不见的左右两侧街道上,还埋伏着身披重甲的骑兵,辛亏高顺警觉,若是不顾一切,一头扎进去,势必会被左右两侧的重骑冲杀。

  短距离的重骑冲杀,威力同样骇人,只要有两三百步的距离让骑兵跑起来,哪怕是巷战,重骑兵同样能发挥威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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