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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青梅竹马


金刀躺在2层楼房自己的房间里。说是农村,但是这里不是闭塞、封建、困苦的山沟子,反而是开明、奋进、竞争的美丽乡村。金刀这个村子是坐东朝西建的,所以每到下午的时候正好朝西晒,屋里像蒸笼一样热。

  金刀拿着书,跑到人迹罕至的山头水畔。天水相应的地方,他成长的地方。在那里看草木鱼虫的生机,躺在草上看湛蓝的天空和白云,觉得自己是天地之间的精灵,一个超然独立的世外高者。

  金刀躺的地方是几个坟头连在一起形成的一个小山坡,有的石碑上的字看不清了,有的连石碑都没了。小时候和村里的小孩在这里放牛、挖坑烤红薯,还能带着憧憬天南海北的乱说,伙伴们开心就好,大家在这能玩一整天。牛吃饱了,孩子们也吃饱了。那时说知识改变命运的潮流尚未涌到这里,谁的成绩好,谁拿奖状了,好像一点不重要。谁记得西游记哪一集有什么妖怪才最厉害。

  在这里时光仿佛流走的更快,金刀躺在厚厚的绿草上,眯着眼看清天空。突然眼前一黑,一张人脸挡住了天空,吓一跳,朗朗乾坤还能有邪祟出现?这地方金刀玩了十几年了,从来也不怕啊。

  “靠,你吓死我了。”金刀坐起来,睁大眼看见一个女孩。穿着牛仔短裤,修长纯白的腿,穿着白色短袖T恤,鸭蛋脸庞,留着披肩头发,很秀气。

  “你怎么长大了,胆子还变小了。”说话的是同村的金敏。

  金刀所在的是村子叫“金家屋”,村里十之八九的人都姓金,极少数异姓是外迁的,不会超过四辈。金敏和金刀祖上是一家,不知要追溯多少代前,或许可以从家谱里找一找。两人同岁,一起上学、一起玩耍,一起长大。后来金刀上了普高,金敏上了职高,从此分道扬镳。再后来少男少女们长大了,就显得陌生。每年也就过年的时候看得见,再见面竟然不知如何开口了。这一晃就是四五年了。

  “金敏,你啥时候回来的?好多年没见了。”金刀很开心也很惊讶。

  “哪有好多年没见啊,过年你到我家拜年的时候还见到的啊。”金敏说。

  南方的乡村在除夕晚上和初一早上都要每家坐一坐拜拜年,当然都是男人和小孩,女人是不出门的。后来这一习俗也渐渐淡了,走动少了。

  “那倒是,见到了,反而不知说什么了。咳!”金刀有点感慨。“以前暑假的时候,怎么没见到你啊?”

  “我在H市上大学,每年放暑假都是去我爸妈打工的地方。”

  “哦哦,我说呢。”

  “这几天回来办个证明,开学的时候要用。”金敏是回来办理“无犯罪证明”,入党用的。“刚才我在家看到有个人往这边走,我估计是你。”

  金刀都不记得小时候两人谁聪明谁成绩好了,也是才得知金敏考到本省的本科了,学校在省会。

  “嘿嘿,这里你还记得吗?有一次挖了金二叔家红薯,差点被发现了,大家跑到前面杉树林躲着。”金刀指着旁边几十米的一处杉树林。

  “当然记得呢,吓得我鞋子都掉了一只,还是你回去给我捡的。你们男孩子大家觉得无所谓,要是知道还有女孩子偷挖红薯,那就丢死人了。呵呵。”勾起往事,金敏说起来也很开心。

  “是的,大家就觉得女孩子应该文文静静的,不能跟男孩子到处野。但是他们不知道的,村里好几个女孩都一起野。”金刀的记忆点与金敏重合至少14年吧。

  “金刀,你暑假一直在家吗?”金敏问。

  “没有,我也是才回来没几天。暑假我考了一个证书,然后在L市兼职了一个月,然后去黄山玩了两天。”

  “你现在一个学生,混的风生水起啊。”金敏笑话他。

  “你别笑我,我就是出去多见识见识,不然一个大专学历,毕业了能干什么呢。”

  “不用担心,你小时候就是办事靠谱的人,做事说话让人踏实。到公司面试很容易通过。”金敏也是没有根据的安慰。

  “现在说为时尚早啊,以后也不知道什么样。你在学校怎么样?”金刀说。

  “我上的师范大学,以后就是当老师呗。”金敏平淡的说。

  “老师好啊,园丁啊,受人尊敬,多光荣,嘿嘿。”金刀很佩服。但不知为什么十几年后“园丁”的意义变了。

  “或许吧。”

  “我看你怎么有点不情愿的意思啊。”

  “原本我报的不是这个学校,也不是这个专业。被我爸说了一顿,改成师范学校了。”金敏坐在金刀旁边,手中有意无意的扯着草。

  “唉,我大伯也是的,干嘛还干涉你啊。我爸就问了一下。当然我一大专无所谓,你是本科是要慎重点。”

  “现在也无所谓了,都过去了,呵呵。”金敏说。“你在学校谈对象了没?”金敏话锋一转。

  突然一问,金刀愣了一下。“没有,就我还谈对象,谁会跟我谈啊。再说谈对象增加费用,我不谈。”

  金敏一听开始笑了,后来又责道:“你现在变得这么俗气吗?啥事都谈钱。”

  “你是女孩,你不知道而已。你谈了嘛?追你的人多吧?”金刀说。

  金敏脸一红,又变得生气。“谈过,渣男。得到了就不珍惜了。你们男的是不是都这样啊。”

  “别的人我不知道,我也没谈过恋爱,我哪知道恋爱的保鲜期是多久啊。我......我反正不会那样做,欺负女孩子算个啥。”金刀支支吾吾的说,但是很肯定。

  “嗯,你的话我信。”

  “嘿嘿,按辈分你还比我高一辈呢,我得喊你姑呢,我说话能忽悠长辈吗,哈哈。”

  “你这孩子在外学坏了,哈哈。”金敏抓起手边的枯枝打金刀。

  金刀又躺下了,傍晚的风变得清凉了,消解了酷暑。金敏也躺下了,与刀并肩。之前的陌生感都没了,十几年的回忆够他们聊的。

  “金刀,你说小时候多好啊,大家都无忧无虑的。”

  “是的,可是那时候总希望快快长大,想逃离父母、逃离这里。现在却越来越怀念了,也害怕时光过得太快。‘庭前老树挂新果,不见当年偷果童。’”

  “你啥时候这么有文采了。”金敏侧过脸看着金刀。

  金刀脸朝天空,“不是文采,是情绪到了,脑海里以前学的诗词歌曲就蹦出来了。”

  “当年的‘偷果童’都是男子汉了。”金敏的脸红灿灿的,也许是夕阳余辉撒在上面吧。

  余晖照耀着乡村的每一个角落,如同画家的笔,轻轻拂过大地。知了还在使劲的喊叫,好像阻挠这夜的到来。谁家的烟囱中冒出了缕缕青烟,饭菜的香味随着微风飘散开来。两人陶醉在这里,忘记了时间的流逝。

  露水慢慢侵蚀而来,除了身体所躺的位置外,其他地方都潮湿了。

  “金敏,咱们回去了,天黑了。”金刀说。

  “我觉得一点不黑,有月亮,还有越来越多的星星。”金敏躺着不想走。

  “但是下露水了,衣服一会就湿了。”金刀劝道。

  “好吧,咱们走吧。”

  金刀起身,把金敏拉起来了。纤细温暖的手,不是以前稚嫩的手了。

  “你晚上在哪吃饭啊?”金刀问。

  “我爸妈不在家,厨房都盖着布呢。我到我爹(祖父)家吃。”

  “哦哦,好的。那你去吧,我从这边回去。”

  “你晚上自己做饭吗?”金敏问。

  “嗯嗯,我一个人简单。我喜欢自己做饭。”金刀笑着说。

  “要不你到我爹家,一起吃吧。”

  “不了,我自己随便吃点。你快回去吧,省的你爹你奶还要去你家喊你。”

  “好吧,那我走了。”

  “嗯嗯,回见。”

  “拜拜。”金敏走远,回头看了一眼,想说什么又没说,转身走了。

  两人在路口分开,漫天的星绚烂起来。金刀扯了一根狗尾巴草,杆子放在嘴唇上咬着。村里没有通路灯,回家的路看得很清。

  金刀煮了点稀饭,就着咸菜呼呼的喝了两大碗,出了一身汗特别舒服。收拾好厨房,就去冲澡。身上的汗液冲洗掉了,整个人神清气爽的。楼上的房间是不能睡了,太闷热。在楼下的偏房铺上凉席,开着电风扇,还是很凉爽的。躺下看书,突然想起来自己下午带出去的书落下了,当时给金敏垫着屁股坐的。晕头了,晕头了。一晚的露水,估计书要毁掉,但是这么晚了自己又不敢去。没法子了,换一本书看吧,幸好还有一本汪曾祺的《人间有味》。

  汪曾祺,师从沈从文,被誉为“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,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”。他的散文作品描写了无数的饮食文化,笔下无数的市井百姓生活,尽显人情关怀。他记忆中的吃食,包含了多少悲欢离合。“四方食事,至味在人间”,他的散文让人读后念念不忘,“香味”绵绵不绝。饮食文化,最普通的大众文化,在汪曾祺先生笔下带着温暖、快乐和趣味。

  《人间有味》主要写吃食,写过桥米线、汽锅鸡,干巴菌、牛肝菌、青头菌,护国路白汤羊肉,玉溪街蒸菜,葱油饼、锅贴、片儿汤,火腿月饼、酥皮包子,玉麦粑粑,洋芋粑粑,摩登粑粑;《五味》中说到山西人能吃醋,辽宁人爱酸菜白肉火锅,北京人吃羊肉酸菜汤下杂面,福建人、广西人爱吃酸,南方爱吃甜,四川人口味偏爱麻辣等让人不由在心中勾画起一张美食地图;《故乡的食物》中,写到炒米和焦屑,淌着红油的鸭蛋,咸菜慈姑汤,各种河鲜、野味和田间地头的野菜……让人不由觉得垂涎三尺,美味藏在街巷和普通人的厨房里。

  汪曾祺说:“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。对于生活,我朴素的信念是:人类是会有希望的,中国是会好起来的。我自觉的先要对读者产生一点影响的,也正是这点朴素的信念”。这种朴素的信念正是当今社会所缺乏的,所需要的。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显得温婉,如一缕炊烟袅袅升起,带来家乡的温暖。他的文字记载了无数的吃食,色、香、味以及各种做法,应有尽有,如同茶馆里的说书人向观众娓娓道来。他的文字给人一种安逸的舒适感,层次分明,包含神韵。仿佛也是一道美食,醇香回甜,令人不忍卒读。

  金刀沉醉于书中各种吃食的时候,好像听见有人敲门。金刀放下书走出房门看看,发现是金敏。

  “这么晚,你怎么来啦?”

  金敏拿起书晃了晃,“你的书啊,忘记啦。”

  “你到坟头上去拿的?”金刀很诧异。

  “什么坟头啊,吓唬我。回去的时候我就顺手拿着了,你着急回家吃饭......”

  “我哪着急了。好吧,谢谢你了,至少这书不会被露水打湿了。嘿嘿。”金刀很高兴。

  “就让我站在这说吗?”金敏瞪着眼。

  俗话说“女大避父”,其实还得“避发小”。少男少女在一起最容易擦枪走火,他们已经不是小孩了。

  “那......那进来坐吧。”金刀让出位置,但是房门没关。金刀搬来一把靠背竹椅子。

  “你一个人晚上干啥呢?不无聊吗?”金敏问道。

  “不会啊,我看书呢。你看,汪曾祺的《人间有味》。”金刀把书给金敏看。

  “没想到你以前挺粗糙的人,现在这么喜欢看书。”金敏微笑着说。

  “那是你不了解我,再说以前哪有钱课外书看啊。”金刀有点愤愤不平。

  “是哦,人是会变的,我四五年没跟你说过话了,哪知道你变成什么样。”

  “其实不管怎么变,顶多是外在变化,内心不变不就行了。”

  “有的人可是内外都会变。”金敏有点忧郁。

  “你是不是想到你的渣男友啊。这种人你赶紧分手。”金刀替金敏不值。

  “早就分手了,往事不堪回首......不说了。”

  “你要回去了吗?”金刀觉得金敏有点伤心,以为要走了呢。

  “你就这么不欢迎我啊,赶我走?”金敏看着金刀。

  “没有,没有,你误会了。绝对没有赶你的意思,你在这我陪你聊天,聊到明天早上都行。”金刀很是不好意思的说。“毕竟你是姑奶奶,惹不起。”

  金敏湿润的眼睛又笑出泪了,“你现在没正形了,拿我开玩笑。”

  “你别难过就行,你随便拿我开玩笑都行。”金刀笑着说。

  两人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情,回忆踢毽子、跳皮筋的事情不会觉得幼稚,一起在村头水塘里打水仗,好像那时候不分男女,只要开心就好。那时候虽然穷,大家都穷;那时候开心,大家都开心;那时候金敏的天空也是金刀的天空,金敏的学校也是金刀的学校。

  说到近况,最近的境况却相互都不了解,连手机号、QQ号都没有,都不知道说什么。

  “我们把手机号和QQ号都加上吧,也许哪天有事需要联系。”金刀说。

  “嗯嗯,加上吧,肯定有用。”

  金刀没有注意金敏的表情,盯着手机储存。

  “好啦,我要回去了。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不好不好。”金敏也调戏下金刀。

  “穿开裆裤就认识,我还能把你吃了。”

  “我越看你越讨厌。”金敏是笑着说的。

  “讨厌就讨厌,姑姑慢走啊。”临走金刀还不忘调侃下。

  “滚!”金敏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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